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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6 数据编号: 476423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漳州坂仔镇革命老区村生态环境整治及明亮工程公告

坂仔镇革命老区村生态环境整治及明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坂仔镇革命老区村生态环境整治及明亮工程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3}1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彩票公益基金及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倾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坂仔镇东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3941854.33元(含暂列金187000元,含甲供材料17101.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主要在东峨线主干道、三楼社、顶下腰的道路两侧安装379盏7米高单悬臂太阳能路灯并进行综合整治。
2、景观工程:对位于东坑村的两座土楼圆楼、新起楼(即原漳州中心县委红色教育基地、原漳州中心县委地下印刷厂)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提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单项合同额≤500万元:项目负责人配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1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3941854.33元(含暂列金187000元,含甲供材料17101.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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