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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6 数据编号: 4764756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广东广州车陂涌流域长湴中心渠片区及圃兴—旭景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公告




车陂涌流域长湴中心渠片区及圃兴—旭景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车陂涌流域长湴中心渠片区及圃兴—旭景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JG2023-7116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6日 0时0分~2023年12月26日 10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04.985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①和②项资质证书: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①和②项资质证书: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注释]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1.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提供2023年11月(近一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注:[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1.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本项目要求的承接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其他情形:3.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3.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失信黑名单)为准。[注释]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0时30分 - 2023年12月26日 12时0分
开标地点: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6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26日 10时3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0时15分 - 2023年12月26日 10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代理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20-87594749 代理联系方式:020-8377219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020-85626630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落款发布人:严小丽
落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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