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委托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标段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 成都市第三至第十再生水厂、第十再生水厂二期、第七再生水厂二期、高新区西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骑龙净水厂、东安水质净化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委托运行维护服务,包括该系统所有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数据的传输(包括维护服务过程中提供并更换易损耗备件及药剂) ,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3 服务地点:
(1)第三再生水厂:高新区天华二路28号
(2)第四再生水厂:成华区杉板桥南三路91号
(3)第五再生水厂:武侯区太平寺文昌片区三河村
(4)第六再生水厂:成华区龙潭街办高洪社区五组
(5)第七再生水厂:金牛区天回镇甘油村四组
(6)七厂二期: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甘油村4组806号第七再生水厂(东侧)
(7)第八再生水厂:青羊区光华东七路751号
(8)第九再生水厂:锦江区三圣街道大安桥村
(9)第十再生水厂:高新区中和片区龙灯山社区石河村
(10)第十再生水厂二期:高新区中和片区龙灯山社区石河村
(11)高新区西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成都市高新区安瑞路92号
(12)骑龙净水厂:高新区天府五街以北、昆华路以东骑龙净水厂
(13)东安水质净化厂:成都市龙泉驿区湖岸东路 。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2.5 中选人须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龙泉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分别签订合同。其中,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范围包含成都市第三至第十再生水厂、第七再生水厂二期、第十再生水厂二期、高新区西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骑龙净水厂的服务部分;成都龙泉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范围包含东安水质净化厂的服务部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 / 资质的企业(单位);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
3.1.4 类似业绩要求:近年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