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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6 数据编号: 476694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电力零售服务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电力零售服务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06 15:03:05 作者:傅艺芮 浏览次数:次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电力零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人为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电力零售服务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m4101000065001003025
2.3项目概况:合同周期内的总用电量预计约270万千瓦时(计量侧为采购人侧)委托响应人代理交易,实际电量以采购人侧计量为准。
2.4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村泰基工业城13号
2.5采购范围:
2.5.1采购范围
采购人将合同周期内的2024年度总用电量约270万千瓦时委托响应人代理。响应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为采购人提供电力交易代理服务,做好需求侧管理,参与批发市场交易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现行有效《广东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有关规则要求进行结算。
2.5.2对响应人的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
a. 具备合法的电力经营许可证;
b. 具备丰富的购售电服务经验;
c.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2)服务内容要求
a. 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b. 提供灵活的购售方式,以满足我们的需求;
c. 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和电力价格分析;
d. 提供专业的能源管理建议和优化方案。

(3)技术要求
a. 具备先进的电力交易平台和信息系统;
b. 具备强大的数据分析和预测能力;
c. 具备灵活的合同管理和结算系统。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前1个月,采购人对响应人(中标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双方可以续签合同。
2.7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环保等相关部门及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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