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南片区供水工程(含安邦危废配套给排水管网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询比采购公告
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南片区供水工程(含安邦危废配套给排水管网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NXG-NPQJLJC-2023-FW
内蒙古长泰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南片区供水工程(含安邦危废配套给排水管网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组织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本工程供水总规模为3.72×104m3/d,即四水厂至中心片区输配水管网设计供水规模为3.72×104m3/d,新建加压泵站设计供水规模为2.53×104m3/d,南片区企业生产用水配水管网设计供水规模为 2.17×104m3/d,安邦危废输水管道设计供水规模为0.36×104m3/d。安邦危废排污水管道设计规模为0.32×104m3/d。
1.2 建设地点: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
1.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1.4 采购范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保[2003]89 号)要求,按时、高效的完成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南片区供水工程(含安邦危废配套给排水管网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并协助甲方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土保持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3 信誉要求:
2.3.1 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2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