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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7 数据编号: 477365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塔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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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以大林集计[2023]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总投资2853万元,本次下达资金700万元,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SZ1302G231207001001         
2.2主要建设内容:对绣峰等10个林场进行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彩钢分类垃圾间、环保锅炉、路灯、地面硬化、停车棚、排水沟、室外供暖供电线路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24,866,967.95元;
2.4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共计304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或新成立企业,则提供缴纳月份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缴费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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