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客运段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客运段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BJJBJKYD2023120703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北京客运段现就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客运段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我段拟招一家2024年化粪池清掏服务公司为相关区域进行日常化粪池清掏服务保障。化粪池清掏数量和地点:化粪池共计10个、地点分别为(北京西站西二场办公范围内7个,包括西二场院内公寓、汽车库、西整备楼、综合楼(餐业楼)、冰库、西洗涤车间、西办公区院区(金家村289号)各一处、北京市东城区盔甲厂8号院一处。丰台站行管综合楼正门处2个)。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
(五)具有化粪池清掏服务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报价供应商应具有国家相关资质企业)。
(六)服务方经营地点在北京市域内且距离本单位15公里以内(提供经营地点地址)。
(七)中标后贵公司不能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保洁服务。
(八)贵公司应向我段提供化粪池清掏过程中服务从业人员应具备身体健康良好,年龄适中,无犯罪记录。
(九)贵公司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6%及其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