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施工3标澄清修改通知02
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
施工3标澄清修改通知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施工3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2023IFAGZ02687-3)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 对投标人澄清申请的答复:
1、 请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临时工程序号3.1-3.8是否同时包含罗塘保庄圩和徐庙保庄圩临时工程。
答:包含罗塘保庄圩和徐庙保庄圩临时工程。为避免歧义,序号名称修改如下:3.1 导流工程、3.2施工交通工程、3.3施工房屋建筑工程、3.4施工脚手架、3.5施工临时用电、3.6其他施工临时工程、3.7水土保持专项措施费、3.8环境保护专项措施费。
2、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大标题修改为:清单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