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治理工程护岸、护坡等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治理工程 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3〕173 号文和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锡山行审核〔202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投资79%,地方配套21%,项目法人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治理工程护岸、护坡等施工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2.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总长25.8千米,其中河道疏浚21.5千米,防洪达标建设2.58千米,新建、加固护岸36.14千米等。河道疏浚总长21.5千米,桩号0+000~13+600段河道底宽20米,河底高程0.0米(吴淞高程,下同);桩号13+600~25+802段河道底宽25米,河底高程0.0米,局部束窄段(桩号19+200~21+200)河道底宽15米、河底抽槽至-1.0米;河道疏浚坡比均为1:2.5。防洪达标建设2.58千米,其中设防段采用挡浪板加高0.43千米,挡浪板顶高程6.0米,C35钢筋砼结构;半高地填高段2.15千米,地面填至高程5.3米与后侧高地衔接。新建护岸36.12千米,其中坡式护岸14.36千米、现状墙顶增设护坡5.96千米、插板桩护岸7.16千米、U型砼板桩护岸7.77千米、钢筋砼悬臂挡墙0.87千米等;加固护岸0.02千米。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9414万元。
招标范围为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无锡市锡山区走马塘治理工程护岸、护坡等施工三标段》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护岸、护坡等施工三标段范围为中段桩号 20+600~下段桩号25+802,河长5.2km,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护岸7.54km(U型板桩护岸2.24km钢筋砼悬臂挡墙0.41km、新建护4.89km)维持利用2.86km。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6章工程量清单。
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2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 19414万元。本合同对应标段的对应投资金额:24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630天。护岸护坡等施工三标段工程计划于2024年1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10月6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包含自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12月 8 日至2023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8日 11 时 45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