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指前镇东风排涝河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公告
指前镇东风排涝河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限额以下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指前镇东风排涝河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常州市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金坛区指前镇水利工程建设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集体资金:0%,私有资金: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 ;
2.2工程规模: 河道综合整治约3.3km,全河段清淤,两岸岸坡修整,新建联锁块护坡300m,新建生态木桩支护285m,新建混凝土挡墙200m;新建2座泵站,更换1处水泵设备;拆除王家灌溉站以及2处控制闸;堤防加固215m;新建透水砖步道932m;部分砼路面加铺沥青680m2并两侧加设护栏270m;水土保持植被防护面积约30772m2;新(修)建配套设施69处等;
2.3招标范围: 指前镇东风排涝河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内容包含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文明、合同信息管理、现场协调等 ;
2.4监理服务期: 与施工工期同步 ;
2.5工程概算投资额: 549.78万元;
2.6监理合同估算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费率为最终结算审定价的2.5% ;
2.7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监理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