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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8 数据编号: 477937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黑龙江2024年东宁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勘测和初步设计服务(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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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宁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和初步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东宁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勘测和初步设计服务(第四标段)。
2.2 项目地点:东宁市大肚川镇。
2.3项目规模:计划建设面积16.2万亩,最终规划面积以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为准。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招标控制价:项目主管部门批复后的勘测和设计费的100%。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四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第四标段:计划建设面积5.01万亩,项目投资额为9018万元,项目地点:东宁市大肚川镇大肚川村、浪东沟村、李家趟子村、马营村、闹枝沟村、胜利村、石门子村、太平川村、太阳升村、团结村、西沟村。
最终规划面积以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为准。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社保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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