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水资源论证评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云南省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水资源论证评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省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水资源论证评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大理州山水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大理州山水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云南省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水资源论证评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水资源论证评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2 招标编号:O53LX0323001767。
2.3 招标内容:云南省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水资源论证评价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 框架协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若过程中服务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注:如已达到合同期限,但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招标人需要,可进行续签。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框架协议入围家数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合格供应商入围的形式进行采购,在所有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3家的合格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为1个合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和违约行为的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