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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3 数据编号: 480912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泉山区奎河片区雨污分流(泰奎大沟片区)工程项目管网排查一标段公告

泉山区奎河片区雨污分流(泰奎大沟片区)工程项目管网排查一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山区奎河片区雨污分流(泰奎大沟片区)工程项目管网排查一标段已由徐州市泉山区行政审批局以徐泉行审投【2023】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为徐州市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招标人为徐州市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泉山区奎河片区雨污分流(泰奎大沟片区)工程项目管网排查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泉山区境内。
2.2项目建设内容:对泰奎大沟片区320311-31-08达标区范围内的小区、小散乱进行清淤检测。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预算金额约3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测量(地下管道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投标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以由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
(2)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2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排水管网清淤检测工程(工程内容含管道CCTV检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件、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如以上资料无法反映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则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各方)。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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