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哈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家属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公告
赤峰哈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家属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7530002001
一、招标条件
赤峰市哈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家属区供暖供水改造工程经由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2023】13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标段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哈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家属区供暖供水改造工程
2.2、标段名称:赤峰哈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家属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2.3、建设地点:元宝山区
2.4、本标段投资额:约73.36万元
2.5、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6、工程概况:主要对赤峰哈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家属区供水管网改造。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2024年5月31日前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8、质 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特殊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本次招标不限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不限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由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