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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4 数据编号: 481210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启东关于启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后评估工作询价公告

为贯彻落实《启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进一步保障各项任务工程顺利推进,拟就启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评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服务能力,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启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后评估工作。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三、采购人名称: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

四、获取询价文件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司法行政部门准许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效的执业登记证书;

3、最近五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必须针对本项目至少指派2名以上主办律师及服务团队,主办律师必须持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不少于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时间要求:各项目均在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规定时间内完成。

七、询价注意

1、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3、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风险评估的成本、管理费、利润、人工、交通差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往来启东工作地点参加会议、组织社会调查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八、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超过3家(含)的进入下个询价环节。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宣告本次询价采购失败,须重新组织询价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4、询价评审小组在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询价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九、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报价承诺书(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

4、在年检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应证书(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独立编制完成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项目报价单:报价单必须按提供的格式填写(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三)。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四);

9、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担任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详细工作经历(如没有可不提供);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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