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南和区蓄滞洪区排涝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邢台市南和区蓄滞洪区排涝项目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邢台市南和区蓄滞洪区排涝项目勘察设计已经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证号:南行审立项字【2023】155号),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水务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邢台市南和区蓄滞洪区排涝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邢台市南和区水务局
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排除滞洪区内涝水,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共修建地埋式一体化排涝泵站6座,配备移动泵车3台。该工程级别为5级,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详细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实施方案)以及后续服务。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①勘察: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资格;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遇投标单位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3年12月 15日00时00分至 2023年12月21日23时59分,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TPFront//default.aspx)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报名须知:
(1)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标准版(http://hebeibidding.com/tpfront/default.aspx)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