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蓬安县嘉陵江流域绿色堤岸修复及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公告
蓬安县嘉陵江流域绿色堤岸修复及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蓬安县嘉陵江流域绿色堤岸修复及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蓬安发改发〔202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组织单位: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蓬安发改发〔2022〕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蓬安县。
2.2建设规模:完成利溪砂石厂违规建造砂石堆码场侵占水域及非法占用嘉陵江滩涂拆解、维修废旧船舶点位的堤岸修复和生态复绿,共计9193m2;对清溪河、大泥溪河两大支流与嘉陵江的入汇口进行堤岸修复,共计31243.7m2,河道清淤8000m3,设置生态缓冲带12000m2。
2.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4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 1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全部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监理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