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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5 数据编号: 481874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常州溧阳市上兴镇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公告



溧阳市上兴镇水环境治理工程水利施工标招标公告
(7.0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阳市上兴镇水环境治理工程 已由  常州市水利局 以 常州市水利局关于溧阳市上兴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文号为常水计[2023]6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3 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法人为 溧阳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建设处 ,招标人为溧阳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溧阳市上兴镇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溧阳市上兴镇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包括铜塘河治理工程及赵沛村渠道衬砌工程。
(一)铜塘河治理工程整治范围为现状滚水坝至溧高高速段,治理河长约 1710米。实施河道整治长约 1710 米,新建自嵌块护岸工程 1304 米,新建联锁块护坡工程 1049 米,建设滚水坝 2 座及河道防护范围内绿化工程。
(二)赵沛村渠道衬砌工程长度约 150 米。
项目概算总投资662.29万元。总工期120日历天。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 招标范围:
(一)河道工程。工程实施河道整治长约 1710 米,河道清淤疏浚 1.06 万立方米,清杂 2.25 万平方米。
新建自嵌块护岸范围为拆建滚水坝~黄河桥河道两岸 984米及上游吐祥村桥梁两岸 320 米,两侧护岸总长约 1304 米;护岸底板顶面高程 6.50 米(吴淞高程基准,下同),底板宽 1.00米,底板厚 0.30 米,底板前沿设置 1.00 米平台,上部采用自嵌块生态挡墙,自嵌块顶部为 C30 钢筋混凝土压顶,顶高程 8.20米,压顶后以 1:2 衔接至地坪高程 9.00 米。
新建联锁式预制块护坡范围为黄河桥~新建滚水坝河段两岸,两侧总长约 1049 米。护坡从高程 5.50 米实施至顶高程 9.00米,护坡采用 100 厚联锁式护坡块,底、顶格埂均为 C30 素混凝土,尺寸 0.30 米×0.50 米。
(二)滚水坝工程。拆建滚水坝 1 座,滚水坝采用宽顶堰结构,坝顶高程 9.0 米、底板顺水流方向长 5.0 米,垂直水流方向长 15.90 米,共 4 孔布置,每孔净宽 3.50 米,中墩厚 0.30 米,边墩厚 0.50 米,其中南侧三孔布置为滚水坝,北侧一孔布置为涵闸,涵闸宽 2.00 米,高 1.00 米,采用 3T 手电两用暗杆式启闭机;坝顶上部设置交通便桥,桥面高程 11.20 米,桥面净宽 3.0 米。
新建滚水坝 1 座,滚水坝采用薄壁堰结构,坝顶高程 7.0 米、底板顺水流方向长 4.0 米,垂直水流方向长 10.10 米,共 3 孔布置,中孔滚水坝长 5.50 米,两侧边孔布置为涵闸,涵闸直径 0.80米,采用 2T 手电两用明杆式启闭机。
(三)渠道衬砌工程。赵沛村渠道衬砌工程长度约 150 米,采用梯形衬砌断面,口宽 2.00 米,深度 1.20 米,底宽 0.80 米,两侧采用预制板衬砌。
(四)绿化工程。工程在河道两岸防护范围内布置绿化工程,色块地被种植面积约 7000 平方米。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2 对应投资金额:约573.31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工程计划 2024年1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5月25日完工。
2.5 工程等级:工程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排涝标准为 10 年一遇;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 5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 5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 5 级。
2.6 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目前无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在建。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拟投标的一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具体参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基〔2016〕17号)执行: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投标人代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或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投标人代表需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项目经理需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   /
(10) 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 ①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②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扫描件。 ③投标人无水行政或建设行政部门认定的限制其本次投标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④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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