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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5 数据编号: 481956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广州北部水厂北线(鸦岗中路—白云大道北)输配水主干管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部水厂北线(鸦岗中路—白云大道北)输配水主干管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北部水厂北线(鸦岗中路—白云大道北)输配水主干管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DN2200输水管长度为11.2km,DN1800输水管0.2k,顶管工作井44座,顶管接收井44座;广花一路入廊DN1400输水管长度3.5km,DN400-1200出线管0.5km。含管道附属设施,涉及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
受托人负责北部水厂北线(鸦岗中路—白云大道北)输配水主干管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工作。检测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监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试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
(一)主要检测、监测内容包括:基坑监测、地基基础检测、结构实体检测(焊缝超声波探伤、X射线检测及钢管涂层厚度检测)、路基路面检测、常规材料检测、甲供管材复验检测等水务工程主管部门、工程质监部门、建设单位要求检测的项目。
(二)检测监测方案编制:
1.根据项目特征及类型、相关标准及规范、施工图、施组方案、施工计划、检测监测技术要求等编制对应项目的第三方检测监测方案,报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核确认后,在合同签订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备案,并经监理单位下达执行指令方可实施。
2.原则上方案总价不得超中标合同价,若出现非承包方原因导致超合同价情况,检测监测单位必须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并将方案报监理单位组织审核。
3.编制的检测监测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由建设单位留存并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如需调整方案,各方需按照原审批流程办理审核及确认手续,方可执行新方案。
(三)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四)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市水务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五)确保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根据有关规范及规定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成果报告,项目不因检测工作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及验收。
(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期间,每批次于现场取样后3天内提交检测初步报告,10天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七)服务范围除上述检测、监测工作外,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汇报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于每月25日提交月报、每三个月提交一次季报、工作小结等阶段性报告。
③建立检测监测工作记录台账及不合格检验记录台账,主要应包括检测监测的时间、对应施工点、检测监测内容、报告出具时间、对应内容单价(合同单价)及合价、累计完成合同总价占比等情况,每月与施工、监理单位对数并更新。
④当预估产生的检测监测费用与现场施工进度偏差超10%时,应触发预警动作,提醒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
⑤对监测资料进行记录并存档以备查用,结合施工工况、天气情况、周围环境变化综合分析和判断,并提出相关建议。
⑥受托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依托本项目的科研工作和相关科技奖项的申报,其中省部级或以上科技奖项应不少于1项,合作发表科技论文不少于2篇。
⑦严格按《广州市水务局关于严格规范落实水务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有关规定的通知》、《广州市水务局转发关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水质安〔2018〕139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工作。
2.2.3 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两年且质量检测、监测档案经档案馆验收合格。
2.2.4 最高投标限价:13,602,219.97元。
2.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6 服务地点:广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承担检测任务的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等。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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