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满城区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桥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满城区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桥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已由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保定市满城区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满审招标核准【2023】50号、保满发改投资【2023】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满城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满城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完成建设水毁公路41.07公里,路面宽度4-9m,采用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水毁桥梁35座,桥宽6-12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小箱梁及现浇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及桩基础。
2.1.3服务期限:招标人提供所有满足防洪评价编制要求的资料后,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防洪评价报审稿。
2.2 招标范围:保定市满城区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桥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相关部门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防洪评价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或之后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工程咨询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工程咨询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