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三期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三期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三期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已由沛行审发[2022]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沛县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沛县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原大屯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
2.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现状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0M3/d,现状运行10000M3/d,本次提标改造工程按照远期40000M3/d,近期20000M3/d规划设计。工程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建筑、结构、工艺、电气、自控、设备、总图等。
总投资估算金额:15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勘察部分: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编制合格的工程测量、岩土勘察报告及后期配合服务等相关内容;设计部分:包括并不仅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设计变更及增补完善工程)、招标设计(包含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的必要的所有技术咨询和服务,并提交相应的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中标人按要求提供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并提供相应的PDF和CAD电子版本)。
2.4勘察设计周期: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审查后1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限价编制),施工图审查后5日内提供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牵头人)自2018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二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