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液化气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咸安区液化气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8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XAZX-202312ZC-139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3-03042
3、 项目名称:咸安区液化气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设备采购项目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604万元
6、 最高限价:604万元,其中包1:单价≤32元/个;包2:单价≤26元/个;包3:单价≤22元/根;包4:单价≤250元/套。
7、 采购需求:拟为全区3个办事处、11个乡、镇(场)约5-7万户常住燃气居民用户更换带有综合安全功能的智能燃气表具,安装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切断阀)、自闭阀(简称燃气安全“三件套”)。包1:采购可燃气体报警器;包2:带自闭功能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包3: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包4:采购一套管道燃气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含切断阀)、自闭阀、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三套件以及安装;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