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星甸街道2023年度重点河道及百子闸管护项目采购公告
星甸街道2023年度重点河道及百子闸管护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星甸街道2023年度重点河道及百子闸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ZNHY-C2023-0002
项目名称:星甸街道2023年度重点河道及百子闸管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年
最高限价:45万元/年
采购需求:星甸街道2023年度重点河道及百子闸管护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管护期1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项目可续签1年)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或答疑,但投标供应商须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相关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声明格式见附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声明格式见附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声明格式见附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声明格式见附件);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提供声明,声明格式见附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须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