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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2 数据编号: 486769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井陉县2023年灾后重建农村饮水工程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2023年灾后重建农村饮水工程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招标核字(2023)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井陉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井陉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埋设(架设)管道20926m,恢复机井房4座、加固8座,恢复泵房1座、加固6座,恢复护井平台5座,恢复重建深井3眼,恢复蓄水池2座,加固蓄水池8 座,购置安装机泵6套,购置安装启动柜4套,恢复消毒设备房屋57座,购置安装消毒设备57套,维修消毒设备5套,恢复水表井 29座,修建防护墙 169m等。。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在本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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