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文安县北部新城灾后基础设施防洪排涝及线路迁移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文安县北部新城灾后基础设施防洪排涝及线路迁移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县北部新城灾后基础设施防洪排涝及线路迁移工程勘察已由 文安县行政审批局以 文审批字(2023)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文安县北部新城灾后基础设施防洪排涝及线路迁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改造道路、电力线路、排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路灯安装等公共基础设施。其中:新建健康路:道路长约 820 米;新建健康北路: 道路长约984 米;新建纬五路北延:道路长约 980 米;新建规划六路北段: 道路长约 230 米;新建新一中南路:道路长约 524 米;新建民安路北延:道路长约 1450 米;改造迎宾大道:道路全长约 10 公里;迁移改造2公里110KV 电力线路;新建智能装备产业园排水管网设施:新建东西经六路至曙光东路,南北生态路至小白河区域雨水、污水及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新建太阳能灯杆1200个;新建1座天桥;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市文安县城区内;勘察服务期限:签订勘察合同后1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质量要求:合格;合同估算价:165.88万元。
2.2招标范围:对文安县北部新城灾后基础设施防洪排涝及线路迁移工程进行勘察及相关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2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②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