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已由以乐发审立字〔202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
2.1 建设地点: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南丰溪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1)内源治理工程:清杂清障 20281m³,库区水浮莲清除 164256㎡。(2)面源治理工程:包括源头治理措施和集中治理措施,其中源头治理措施有新建 1#生态沟673m、新建2#生态沟 682m、新建1#生态塘9709㎡,集中治理措施有新建南丰水库湿地 100000 ㎡、新建旁路湿地4785 ㎡。(3)城区河段生态修复工程:新建堤顶道路 1355㎡、安全护栏390m、生态缓冲带(抛石)6140m³、安全警示牌5个。
2.3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日历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47256116.87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等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丰溪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