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主次干路、支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外部电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主次干路、支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外部电源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主次干路、支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外部电源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4号、《关于开展雄东片区B社区支路及N8路(E10-E4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3号、《关于开展雄东片区N1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63号、《关于开展雄东片区A社区对外道路、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90号、《关于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017号、《关于雄东片区N1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035号、《关于雄东片区N3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018号、《关于雄东片区B社区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013号、《关于雄东片区N1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037号、《关于雄东片区B社区支路及N8路(E10-E44)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安规建试点设函字【2022】0016号、《关于雄东片区B社区支路及N8路(E10-E44)综合管廊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安规建试点设函字【2022】0014号、《关于雄东片区N3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192号、《关于雄东片区B社区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22号、《关于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21号、《关于雄东片区B社区支路及N8路(E10-E4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20号、《关于雄东片区N1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31号、《关于雄东片区N1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30号、《关于雄东片区N3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310号、《关于雄东片区N3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309号、《关于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39号、《关于雄东片区B社区综合管廊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40号、《关于雄东N1市政道路工程(一期)(E24~E43)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54号、《雄东片区N1综合管廊工程(E24—E43)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55号、《关于雄东片区B社区支路及N8路(E10~E4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29号、《雄东片区N3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34号、《雄东片区N3综合管廊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主次干路、支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外部电源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东片区。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1)雄东片区B社区道路总长约为31.31公里,其中主干路长度约为8.12公里,次干路长度约为8.95公里,支路长度约为14.24公里,共设置道路箱变23处。本次招标范围为公用配电室-箱变,箱变-箱变之间的电缆及土建部分。主要工程量为新建电缆17公里,新建MPP管2.6公里。
(2)雄东B社区涉及管廊6条,分别为N5、N1、N7、N3、E3、E4,管廊总长度约为10.64公里。本次招标为开关站-E4总配之间电缆及光缆,E4分配-N3分配之间电缆,主要工程量为新建电缆2.7公里,新建光缆0.5公里。
2.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实际竣工日期根据招标人通知的实际开工日期调整)。
2.4本项目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内的外部电源工程的高压电缆引入、光缆、变配电设施、变配电间设施、电缆桥架、电缆井等相关电气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电气试验、调试、客户的全部用电手续,缺陷修复及电力移交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357444.5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③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①1名,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负责过1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中要求提供。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