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县造纸厂三期自来水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兰陵县造纸厂三期自来水项目充电桩配电工程,包括自来水A区0.4kV充电桩电缆分支箱2台、充电桩电表箱6台、B区0.4kV充电桩电缆分支箱1台、充电桩电表箱3台、电力电缆等配电工程;
1.2工程地点:兰陵县东至朝阳路、南至朝阳巷、西至惠民路、北至顺和路;
1.3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部颁的现行标准及做法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4计划工期:45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1.6最高控制价:33.62595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