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311-420550-04-02-219999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2.2项目概况和规模: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要求,进一步与园区煤、磷、氟三个产业耦合,进入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三大领域,根据公司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年产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及其配套装置。项目预计占地约20亩,投资约1.0亿元(不含焚烧装置)。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及配套设施进行初步设计(含专篇)和施工图设计。专篇包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HAZOP分析、SIL定级)、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节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设计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提供设备、电气、仪表等招采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工作,并能满足长周期设备订货、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概算及预算限额控制在1.0亿元范围内(不包含焚烧装置)。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
2.3.1 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2.3.1.1 编制安全(含HAZOP分析、SIL定级)、环保、消防、职业健康、节能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编制投资概算(含可编辑版详细概算量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效果图设计),配合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评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满足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
2.3.1.2 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装置:包含原料卸车储存及输送、氯化工序、尾气吸收工序、原料及产品和副产品罐区、成品灌装、盐酸罐装、次氯酸钠灌装、相关配套公辅工程等。
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包含原料卸车储存及输送、合成工序、离心过滤工序、三乙胺回收工序、精馏工序、熔融结晶工序、盐水浓缩、三废处理、原料及产品罐区、废盐储存、成品灌装、相关配套公辅工程等。
2.3.1.3 全厂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氯代碳酸乙烯酯及碳酸亚乙烯酯装置界区内的所有公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卫生间、蒸汽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一次水系统、初期雨水池、智能供配电系统、车间配电室、机柜间、在线分析化验系统、自控及电信系统、给排水系统、消气防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上述装置集散控制系统等)及相关配套设施。根据项目设计深度要求,提供完整的总图、建筑、结构、工艺、设备、外管、电气、仪表自控、电信、暖通、环保、消气防、给排水专业初步设计以及概算编制等。
另外办公设施、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消防站、污水处理装置、蒸汽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一次水系统、分析检验系统、空压制氮、事故池、外管系统依托烧碱装置,氯代碳酸乙烯酯(CEC)及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界区内公辅设施由本项目设计人负责设计,本装置界区外依托的公辅设施需向总体院提供相应工艺数据、设备要求及其它相关要求。
2.3.2 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2.3.2.1 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装置:包含原料卸车储存及输送、氯化工序、尾气吸收工序、原料及产品和副产品罐区、成品灌装、盐酸罐装、次氯酸钠灌装、相关公辅工程、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的布置和选型(包括连接方式、走向、材质等)及装置区内的配套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