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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3 数据编号: 486936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安徽南平市昭阳街道老旧小区改造(燃气、供排水管网)-大巷口、教育局宿舍、新建社区综合服务站等改造项目工程[变更公告]

昭阳街道老旧小区改造(燃气、供排水管网)大巷口、教育局宿舍、新建社区综合服务站等改造项目工程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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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昭阳街道老旧小区改造(燃气、供排水管网)-大巷口、教育局宿舍、新建社区综合服务站等改造项目工程”招标编号E3507810701100034001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适用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部分。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不得再次分包。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分包的资格、资质要求:分包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由于承包人拖欠分包人工程款或农民工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或履约担保等)中扣除,并直接代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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