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消毒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23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消毒剂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文件参数和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04 10:30:00,更正为:2024-01-09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1-04 10:30:00,更正为:2024-01-09 10:30:00。
一、在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采购内容-过氧乙酸消毒液1中:
原参数:
计量单位:瓶(一元)
变更为:
计量单位:瓶(二元)
二、在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过氧乙酸消毒液1中:
原参数:
3. 规格:500ml/瓶(一元)
变更为:
规格:500ml/瓶(二元)
在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过氧乙酸消毒剂(灭菌剂)3中:删除原参数:
4.3 杀灭微生物指标:悬液定量杀菌试验,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杀灭对数值≥5.00,模拟现场试验,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杀灭对数值≥3.00。(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
4.4 安全性指标:最高应用浓度5倍溶液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属实际无毒级;一项致突变试验结果为阴性;一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属无刺激性。重金属(以Pb计)≤5mg/kg、砷≤3mg/kg。(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
4.5金属腐蚀性试验:在使用剂量下对不锈钢应基本无腐蚀性。(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
在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75%乙醇皮肤消毒剂1中:删除原参数:
4.3 微生物污染指标:细菌菌落总数≤10CFU/ml(g),霉菌和酵母菌≤10CFU/ml(g),不得检出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等致病性化脓菌。(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
4.5安全性指标: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属实际无毒级;一次破损皮肤刺激试验或多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属无刺激性;一项致突变试验结果为阴性;铅≤10mg/kg、砷≤2mg/kg、汞≤1mg/kg(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
原参数:
4.4. 杀灭微生物指标:皮肤消毒作用时间≤1.0 min,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杀灭对数值≥5.00,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对数值≥5.00,对白色念珠菌杀灭对数值≥4.00,对自然菌的杀灭对数值≥1.00;(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
变更为:
4.3杀灭微生物指标:皮肤消毒作用时间≤1.0 min,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杀灭对数值≥5.00,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对数值≥5.00,对白色念珠菌杀灭对数值≥4.00;(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
在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75%乙醇皮肤消毒剂2中:删除原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