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松浦大道(浦源路至中源大道)污水管道改造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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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浦大道(浦源路至中源大道)污水管道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sg0101g231222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浦大道(浦源路至中源大道)污水管道改造项目己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哈新审投〔2023〕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浦大道(浦源路至中源大道)污水管道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新区松浦大道(浦源路至中源大道段)。
2.3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道2594米,其中:dn900-dn1000污水管线1960米,dn500-dn800污水管线634米;新建污水检查井46座。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4月29日,总工期:90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为:20,781,651.5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