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水利局、井陉县河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水利局、井陉县河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1.2标段划分:1个标段;2.1.3建设地址:井陉县秀林镇、南障城镇甘陶河河道;2.1.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清淤整治长度10km,格宾石笼护脚恢复1.485km,护地坝恢复重建0.353km,护村坝恢复重建0.146km,截潜坝蓄水坎恢复工程2处;2.1.5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2.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先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行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获取招标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2)参加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编制详见招标文件中暗标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进行盲评。(不满足以上情形,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