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州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依买克、乔尔波引水灌溉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克州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依买克、乔尔波引水灌溉工程
(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恰发改字[2023]2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计划申请2024年专项债劵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乌恰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克孜勒苏自治州乌恰县。
2.2 项目规模:乔尔波沉淀池、供水管道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新建沉淀池,供水管道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工程施工、试运行管理、验收、总承包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工程建设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服务等的工程总承包。
2.3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总承包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5月30日(具体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4本次标段评标办法、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须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勘察设计(EPC)业绩或水利施工项目(EPC)业绩,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