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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 数据编号: 491361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沙河治理工程(阜平县段)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治理工程(阜平县段)施工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沙河治理工程(阜平县段)施工监理;2.1.2建设地点:吴王口村至寺口村2.1.3建设内容:新建堤防 19.63 公里,岸坡防护 17.78 公里,河槽清理 50 公里,堤顶硬化 19.63 公里等。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自发包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2.1.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治理长度约34.3km,岸坡防护及河道清理等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治理长度约8.3km,新建堤防、主槽清淤、岸坡防护及堤顶道路等工程施工监理;三标段:治理长度约7.4km,新建堤防、主槽清淤、岸坡防护堤顶道路等工程施工监理。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含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并在人员、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3.1.4财务要求: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1.5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3.1.6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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