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 (项目名称) 初步设计阶段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农经〔2023〕11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发改农经〔2023〕11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米市镇。
2.2建设规模:米市水库拦河布置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15.7米,坝轴线长534.7米;左岸布置岸边溢洪道,右岸布置泄洪放空洞和引水发电系统,电站厂房布置在坝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200米,死水位2126米,汛限水位2193.5米,防洪高水位2200.8米,设计洪水位2201.17米,校核洪水位2203.82米,水库总库容1.63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25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25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1.5万千瓦。工程总工期48个月。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阶段全部勘察设计内容止,120天完成初设报告(送审稿)。
2.4 项目总投资:405482万元。
2.5 招标范围: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2.6服务内容:米市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行规程规范中明确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工作,满足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编制工作,政府要求先行实施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相关工作,相关报告审批所需的审查、咨询、会务工作(以上工作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人报价之中)。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资质要求: 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