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含电动收运车)AI监控设备安装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C2024-01-02
二、 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含电动收运车)AI监控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含电动收运车)AI监控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4.特定资格条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