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蓬溪县水利局蓬溪县芝溪河明月镇延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92120230000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蓬溪县芝溪河明月镇延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1)变更原因:本项目因按下浮比例报价,现无法计算中标金额,导致无法签订线上合同。现按照预算金额作为报价,以签订线上合同用。最终投标报价按以下为准。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价:以通过审查的初步设计的建安费为计算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65%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乐山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报价:以通过审查的初步设计的建安费为计算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7.8%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自贡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 报价:以通过审查的初步设计的建安费为计算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7.5%;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无,更正为:741,8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