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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3 数据编号: 492300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石家庄赵县槐河补水河道清理整治水毁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县槐河补水河道清理整治水毁重建工程已由 赵县行政审批局以 赵行审投资重建审 [2023] 3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赵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赵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赵县槐河补水河道清理整治水毁重建工程
2.1.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1.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水毁淤积段平整疏浚总长5km,漫水路护岸修复2处(桩号 1+300,长度 170m;桩号 5+000,长度 190m),2处增渗堰护岸修复(桩号 3+200、10+000),5 处取土坑边坡修复(赵辛线上游段 1 处,赵辛线下游段 4 处)。
2.1.4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设计图纸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含)以上(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此项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黑名单为准)不得参加投标,如若投标直接废除投标资格;3.5其他要求:3.5.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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