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江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关于中江县光明水库工程水利工程的招标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 未进行资格预审)
中江县光明水库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中江县光明水库工程 (项目名称 ) 已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 批 、核 准 或备案机关名 称 ) 以 江发改投资【2023】433号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中江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中央资金、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 资 金 来源 ) , 出 资 比 例 为 / , 招 标 人 为 中江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勘察 设计 进行 公 开 招 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资【2023】4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江县太安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小
(1)型光明水库一座及其配套渠系工程,总库容241万立方米,防洪库86万立方米,新增年供水能力206万立方米,控灌面积0.24万亩;
2.3 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
2.4 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勘察、测量、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编制)以及本项目开工所需的所有相关报告及专题;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投资金额以项目批复文件描述投资额为评审依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不提供)、合同协议书及项目批复文件、验收证明资料或业主证明资料)。注:1个设计业绩和1个勘察业绩算1个勘察设计业绩。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本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