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曙光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27193225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j0100g23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曙光沟治理工程”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曙光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清淤长度约1.8km,清淤治理工程及相应附属工程等;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及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书及设计图纸等相关技术服务;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797,666.67元;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