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公告
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DSQT2024002
项目名称: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地点:砀山县。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需提供网站截图);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80000万元的类似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类型为生态环境类,咨询服务内容须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实施方案编制)。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投资额等主要评审要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须同时具备:
①咨询工程师(投资)(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②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环境工程专业)职称;
③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期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