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国际港务区纺渭路雨水出口系统-雨水干管EPC第二批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国际港务区纺渭路雨水出口系统-雨水干管EPC第二批已由西安国际港务区发展改革局以西港发改发[2023]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国际港务区土地储备中心,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西安国际港务区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西起纺渭路雨水出口系统-雨水干管EPC第一批终点工作井,东至鹿苑大道以西工作井。双排d4000雨水管道,长度约1.6Km;
2.2 项目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6609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纺渭路雨水出口系统-雨水干管EPC第二批;标段编号:E6101113506wLECFzGoJ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纺渭路雨水出口系统-雨水干管EPC第二批,西安国际港务区纺渭路雨水出口系统-雨水干管EPC第二批,包含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本标段投资额约为7582万元)。;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纺渭路雨水出口系统-雨水干管EPC第二批,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2标段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纺渭路雨水出口系统-雨水干管EPC第二批,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联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证明资料涉及到联合体的,须同时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资料。。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同时具有下列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