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茅山镇垃圾中转站市场化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茅山镇垃圾中转站市场化运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1-2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ISZC-321183-JRHX-C2023-0008
项目名称:茅山镇垃圾中转站市场化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370000元
最高限价:370000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