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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4 数据编号: 492919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沙河市灌区灾后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沙河市灌区灾后修复工程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邢信批投资【2023】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沙河市灌区灾后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沙河市东石岭灌区和朱南灌区。
2.3建设内容:朱南灌区主干渠浆砌石渠墙修复67米,清淤565米;东石岭灌区渠道防渗1771米,修复渠墙205米,修复供水管道48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工    期:2024年6月30日之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若遇投标单位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 投标须知: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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