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39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批复由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苏交建许字【2021】00065号)、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盐交建许字【2023】00003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泵站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项目路线起自阜宁县204国道与香港路交叉处北,向南经沟墩镇,与233省道、黄沙港交叉后,经上冈镇,再与232省道、新长铁路(下穿)交叉,经新兴镇,与徐宿淮盐高铁(下穿)、盐靖高速公路交叉,止于本路线与349省道交叉处南,接204国道盐城西绕城段。
2.1.2 合同估算价:约696万元。
2.1.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1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年5月24日;缺陷责任期 2 年。
2.1.4 其他: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无亡人事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一体化预制提升泵站工程建设,最大泵站处理规模为5600m3/h,约13.44万吨/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企业业绩(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类似工程均指泵站工程施工,下同)。
3.2项目经理要求:
3.2.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投标报表表3中相关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