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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5 数据编号: 493291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苏无锡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梅梁湖区湿地带试点工程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梅梁湖区湿地带试点工程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S20231229001-S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梅梁湖区湿地带试点工程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梅梁湖区湿地带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23]1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北起羊岐村,南至太湖山水国际游艇俱乐部之间的滨湖岸线。
2.2工程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构筑湿地总长度约 1.75 千米,湿地带宽度约 100 米左右,近湖湾区另留长 1.11千米、宽 10 米的接坡段。湿地总面积 18.61 万平方米(含接坡段),消纳淤泥固化土约 20 万立方米。具体包括:1.湿地带采用已固化的底泥,直接用驳船运至湿地带内抛填,地形平整后滩面高程约 2.4 米。全部种植水生植物,种植面积约 19.74 万平方米,其中沉水植物约 18.81 万平方米,浮水植物约 0.3 万平方米,挺水植物约 0.63 万平方米。
2.湿地带外围布置一道桩式结构消浪潜堤,堤长 1983 米。潜堤结构中用于后期消浪保滩的实体结构工程顶高程为 2.8 米,实体结构上部设置0.9 米透空式消浪结构,高程 3.7 米。近岸区域衔接段潜堤为预制混凝土沉箱+石笼形式,堤长 24 米,湿地侧抛填袋装固化土宽 3 米,坡长 1:2,潜堤顶高程2.8 米,沉箱上部设置透空式消浪结构,沉箱外侧布置石笼护滩;围堤结构采用湿法作业。
3.潜堤外侧水体中设置拦藻围隔两道,总长约 4161 米,设置拦鱼网一道,长约 2070米,警示标志5处。
4.湖湾区接坡段坡脚处设置密排木桩阻隔,木桩长 4 米,梢径不小于 15 厘米。总投资金额:7689.3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湿地带试点工程,包括施工图设计至工程完工验收及缺陷、保修责任期内的所有勘察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和安装、施工手续的办理、竣(完)工验收和竣(完)工验收备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对应投资金额:6200.66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20日历天(本工程分二期实施。一期北起羊岐村,南至断面11 K1+029.95,湿地带构筑区长约0.9km;二期北起断面11 K1+029.95,南至太湖山水国际游艇俱乐部,湿地带构筑区长约0.85km。二期待一期完工并满足初设效果后实施。设计期30日历天,一期施工期150日历天;二期施工期1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养护期2年,养护期结束后植物种植密度规格依旧满足设计要求、苗木保存率100%。
本项目设计及施工应满足发包人创建(?合格;□市优;□省优;□国优)的目标。以上各类标准、规范、技术标准之间规定不一致的,以较严格者为准;无法判定“较严格者”的,以发包人的书面决定为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承包人应主动向发包人释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技术要求。
如所提及的各种标准、规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被废止或被修订的,双方在适用时,均应自动适用相应标准、规范的最新版本。
2.6项目前期工作成果随招标文件一并公布,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相关章节查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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