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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8 数据编号: 494335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吉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供水配套一次网管道工程监理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fw202401-0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供水配套一次网管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供水配套一次网管道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投资额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汽开区内供水配套一次网管道工程,建设规模最终以单项工程实际发生为准。
2.3项目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结束止。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应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上述人员需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上述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扫描件有效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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