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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9 数据编号: 495078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电力自动化监控系统等设备(项目编号:GZB230924005E)招标公告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电力自动化监控系统等设备(项目编号:GZB230924005E)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06 09:00:0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电力自动化监控系统等设备【项目编号:GZB230924005E】,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电力自动化监控系统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电力自动化监控系统等设备一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地点: 智能终端、10kV综合保护装置发至高压柜成套厂组屏,屏柜其他设备运输至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总厂现场。
交货期(工期):2024年2月19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记录的生产厂商。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份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及销售业绩(以有效合同复印件为准)。
3.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投标人会计报表或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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