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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9 数据编号: 495189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唐县僧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唐县僧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县僧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保定市水利局、唐县行政审批局以保市水保[2023]9号、唐行审建招核字[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唐县羊角乡,包括僧贯村1个行政村。建设内容及规模: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km2,预防保护区:封禁治理面积947.25hm2, 封禁牌16块。综合治理区:栽植水保林52.75hm2,田坎整修200m,田间道路1890m,步道120m,错车道30m2,休闲广场1座(500m2),道路两侧绿化320m, 浆砌石挡土墙1050m, 标志碑1座。生态修复区:浆砌石护地堤1610m,沟道清理11270m2,干砌石谷坊8道/56m。计划工期:11个月。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缴纳期限: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如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无须提供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缴纳单位与施工单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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